◎ 公司的股东们投保的相关问题
○为什么要股东互保?
在重要股东之一意外身故时,请深入思考这样一些问题:
问题一:重要股东的离去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,如果会,影响程度如何?会不会因此倒闭?
问题二:重要股东的离去会不会影响企业的现金流,贷款信誉和业务回款?企业危机公关的现金是否充足来扭转客户即将失去的信任?
问题三:健在的股东如何面对身故股东的家人?有没有等值于身故股东股份的现金给家人?
问题四:如果没有,会不会接纳身故股东配偶或者子女参与公司经营?
问题五:为了不让陌生人进入决策层,特别是竞争对手,健在股东要购买身故股东的所有股份,这笔现金从哪里来?
如果您能深入思考以上五个问题,就会那时那刻,一笔大额的急用现金到底该是多么重要!
这也就是合伙人保险的必要性和重大作用。
○符合什么条件才能投保?
投保属于关键人物保险、合伙人保险,必须符合如下规定:
1)被保险人确实属于公司或企业的关键岗位的核心人员(例如总经理、总技师、总会计师、特定雇员),且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,投保人必须是该公司或企业的所有者(法人代表)并且受益人也必须为该公司或企业;
2)属于合伙人投保,可以互为投保人且必须互为受益人;
3)同一公司或企业关键人物投保人数原则上不超过7名。
○购买多少为宜?
如果单纯从合伙人保险角度出发,购买的总额度应该是公司10年纯盈利之和,或者是公司未来10年的净资产额度。因为发生风险时,这份保险提供的急用现金最重要的作用就是赎回股份。当然,合伙人也可以根据自身的保障情况和生命价值协商统一确定。
○比例如何分配?
方法一:按照合伙人之间的投资比例分配保额,然后计算所需要的保费;
方法二:按照合伙人之间的投资比例分配保费,然后再确定具体保额;
○受益人怎么确定?
第一种情况:公司出钱,以股东个人名义投保。受益人一定是投保人的家人;
第二种情况:公司出钱,以公司和法人的名义投保,受益人一定是其他股东,不能是投保人的家人;
○交支票可以吗?
可以。
○举例
- 背景:三兄弟合开一家公司苦心经营十年,公司步入稳定发展期。由于担心种种人身风险和同业恶性竞争,三人研究决定投保合伙人保险,来保障万一情况下,公司的股份不被买走,公司仍然按照自己的设想发展成为百年老店。投保时,老大的股份占比50%;老二30%;老三20%;公司总资产1亿,每年的纯赢利为1000万。
- 设计思路:未来十年如果顺利经营,总资产最低也要达到2个亿。这就是合伙人保险的总保额。老大45%,就是9000万;老二35%就是7000万;老三20%就是4000万;三人互为受益人和投保人。也就是说:
如果老大不在了,
老二能获得9000万*35%/(35%+20%)=5727万的赔付;
老三能获得9000万-5727万=3273万的赔付;
两兄弟可以用这笔钱赎回老大股份,而不需要动用公司经营运作的现金,保全了公司。